第一篇 玫瑰城 厚肩山的猎人(1)
被昙华包裹的感觉如同魔挡杀魔!即使三万英尺的山岩厚壁,照样被撕出一条裂痕。
当路基弗尔见到真正的阳光与天空时,他们的声音仍萦绕耳畔。
“孩子,爱是真谛···”
“让所有背叛、欺辱过你的人感到颤栗······”
“强大自己,缔造属于自己的世界···”
“别相信爱···”
“只有绝对的力量才能改变命运···”
“你的子孙后代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名字,唯有丰碑记载···”渐渐地,他们消失了!荒无人迹的山峦里只有路基弗尔一人。
直到此刻!他仍无法相信自己可以回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看着满天晚霞,从没觉得它们那幺美,前方是片金灿灿的野生谷穗,那麦穗咀嚼起来一定是淡淡的香甜,清澈的溪水流过脚背时凉凉的,轻柔得像是妈妈的手。
湖水中,自己依旧是离开霍尔斯特时的模样,不曾有丝毫改变。可谁会想到,转眼间就多出了百岁的心境和知识。真是丰富啊!他记起自己演了一百年的戏剧,听变态狂魔说了一百年的传奇人生,与冷血残暴的将军经历了百年战争。此外他还学会了血星神语,琲迦索尔与血海魔录,如今,恐怕只有四个字能形容,那就是——恍若隔世!
昙华逐渐被风吹散,像烟火消逝,永不会再出现,而曾经体内翻滚着的无穷神力,也在穿越万丈岩层后消耗殆尽,仿佛不曾拥有,体内尽是空洞的感觉。
虽然没有孤独终老在深渊里很是幸运,但以后的路也不再有鬼魂朋友们的陪伴,他舍不得他们。再见了、陪伴我百年的老师、朋友,感谢你们的教会我那幺多,也感谢你们将我送回人世。路基弗尔半跪在地,为他们深深鞠上一躬。
矗立良久后,路基弗尔开始去想今后的路。
“这才是人生篇章的开始!”他心说,以前的路基弗尔死在深渊里了,今后不会再浑浑噩噩,受人欺凌的过一辈子。他永远记得三颗星辰所教给他的东西,并且开始笃性血海魔录的信仰——无尽之力量。
“我需要个目标!”路基弗尔对着狭缝吼道,但他清楚深渊内的星辰是没办法回答自己的。于是他开始回想沃夫的话。“埃利亚大陆上没有最强大的神,只有最强大的神域。”
神域并不是一个神的领域,而是主神以及他的神将军团。佩雷尔极具淫邪的说:神将不止是主神的战士,也是主神的床伴,爱侣,性仆。佩雷尔的声音总能让路基弗尔联想到很多画面,每每都是红着鬼脸听完的。
尽管他们说的并非现代社会的故事,但神迹似乎没有改变。而纵观现人类与神迹的战争,只会愈演愈烈,最后演变成军权至上的世道。“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就这幺做!”路基弗尔决定了,他人生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拥有一支自己的战队,好比商人的第一桶金。
实现目标前,第一件事得先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落脚。好1≡2∽3d┨i点在成为鬼魂的一百多年时间里,路基弗尔是没有生前记忆的,否则他一定会忘记自己来黄道十二宫的目的,修行与找回父母,修行也是成就第一个目标至关重要的一件事。
对于神迹并没有多少了解,总之先找到天蝎宫再说。路基弗尔随便找了些树叶编织成草裙挂在腰上,然后顺着溪流往下游走。
没多久天就黑了,眼前又是陌生山谷,他找了个山崖豁口先休息一晚,等天亮再赶路。
斯诺的戏剧里不乏说起神域内有许多强悍生物,为了安全起见,他找来树枝将豁口围上,缩在豁口里休息。也许是肚子饿,也许是太兴奋的缘故,路基弗尔翻来覆去睡不着,无聊之余玩起了小火苗,摇曳的烛火从一个手指跳到另一个手指上。
魔法并不是念出一串咒语就可以施放的,他其实是运用神奇力量的高科技。
斯诺教过很多魔法知识和运用技术,加起来恐怕有一个书店那幺多,然而焚世却被斯诺誉为最强大的魔法。有点很奇怪,这小烛火只是很小的魔法,叫做烛光术,怎幺会被列在焚世初篇的七技能之中呢?实在让人想不通。
斯诺说:焚世的意思就是可以焚世。
他在许多戏剧中都用过焚世的魔法。路基弗尔一想到那些戏,不由幡然醒悟。斯诺的剧本大多是描绘先神时代,由神与侍神,法王与战将,神使与守护者所组成的神域军团,这当中还有数十种神职划分,几乎就是整个先神时代的历史。
不过路基弗尔出生于人类崛起的第700年,现在的婆舫世界内没有神的存在,只有神迹内残存着神力,都说这已是末法时代,早已没有神域这个词,有的只有守护神迹的使徒与守护者。
反正睡不着,不如整理一下自己所学到的东西!
除了琲迦索尔外,斯诺教得最多的是魔法知识,以及两系非人类魔法,沃夫教了他三种锻冶术,佩雷尔教的是炼金术。但因为百年时间太长,即是心灵相通般的复制,现在能想起来的也是很零零碎碎的记忆。
“不至于全部忘掉,可以等有时间再整理!”路基弗尔见荒郊野岭,跃跃欲试琲迦索尔。
沃夫无疑是最强的,至少他征服了天下。路基弗尔以血星神语默念闘魂·死亡骑士,那是闘气的力量,共有四个技能,现在只是应用了强魂之气。
霎时,神力在体内翻滚起来,可正当路基弗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