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星躲在客房里疗伤,不知不觉的过了十来天,伤好的也差不多了,但要完全好,那需要一段时间。十来天不见阳光,使他的原本黑黑的皮肤变的白净起来,与他在受伤之前,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闷了这么多天,再好的心情也要闷出病来了,要不是这些天为了疗伤不敢分心,早出走了散散心了,现在伤好的差不多了,再不去走走,真可要呆出病来了。说干就干,白天星可不是一个婆婆妈妈的人,稍加整理一下,把一些随身物品带在身上,剑就不带了,现在尚武之风虽盛,走在市集上到处可以看到手持长剑的人,但是,拿剑的人总会让人联想到闯江湖的好汉,也会让别人多注意你一点。这可不是白天星想要的。
街上人真的好多,拿剑的也不少,有江湖人物,也有富家公子,也有满脸书卷气的书生。江湖人物拿剑也就为了打架,这也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书生拿剑只不过是一个行头,也作防身之用,带把剑总有点安全感吧。公子哥拿把剑可是用来来做装饰品的,让人感觉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一旦打起来,他们就会拔出剑来,不过出手的大多不会是他们自己,一般公子哥保镖总不会少带的,再者说了,就算自己出手,也一定沾不到边,保镖可不是白带的,要是公子哥出了点差池,他们这碗饭也就不用吃了。
阳光射在身上的感觉真不错,暖暖的,睡意一阵阵袭来,真想马上就睡一觉。
一段时间不上街,发觉街上的东西都变的新鲜起来,本来看起来非常普通的东西,在白天星眼中都变的异常珍贵,一边逛,一边对路边的小饰物一件一件的欣赏。白天星现在才十九岁,算起来还是一个大孩子,终归逃不了少年人的心性,况且还是在深山大泽里长大的,对于外面的事物了解的还不多,一旦看到喜欢的饰物,在手里把玩个不停,看的那个卖东西的人目瞪口呆,又不敢得罪客人,只好在一边呆着。这年头钱不好赚啊,难得有一个客人,总不能把他赶走吧。
“请问这位小哥,是不是特别喜欢这个饰物啊”老板看他玩了这么久都没有反应,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才出声提醒。
“呵呵,不好意思”白天星尴尬的笑了笑,“请问,这个东西怎么卖的?”
“一两银子吧,看你也是真的喜欢,打给你便宜点吧。”老板看他年轻,有心坑他一下,正所谓无商不奸。
“一两银子?好像有点贵,不过也无所谓”白天星掏出一碎银丢给那个老板,拿了东西就走,留着那个老板在后面偷着乐。
一路逛,一路买,逛了大半天,手上的东西可不在少数了,带出来的碎银也花的差不多了,是打道回客栈的时候了。他可不知道,他今天可被宰的不轻啊,也上市集上的人赚了一票。
当然,在回去之前,当然忘不了去一下药铺,这里面可是有以后行走江湖的必需品。这下,那个药铺掌柜可发了,白天星到了那里,把里面自己要用的东西差不多都买了,而且是不问价钱的那种,只要自己要用,管他什么价,照收不误。
回到客栈,可真吓坏了小二,哪有人上街去买那么多东西的,吓归吓,小二还是上前帮他提东西,在回房间的路上,小二问道:“客官,您为什么买这么多东西啊,难不成你要在这里安家?”“不是不是,这是我要用的,没办法嘛”白天星回答道。
“那,客官,小的冒昧的问一句,您花了多少银子?”
“不多啊,才几十两吧”白天星回答道。
“还真是个冤大头啊”小二心里面说道。
往后几天,店小二巴结白天星更加勤劳了,把本来要做的都做了,不用做的也做了,当然这是有目的。
受的小二的这意外照顾,白天星也懒的去管,当然也不会让小二失望,银子一定的赏,有了奖赏,小二做事就更加勤快了。
即然其它的事都不用去管,白天星就可以把所有心思放在疗伤上面,至今内伤还没有完全好。
接下来几天里,疗伤的事也差不多接近尾声,不过,也在偶尔的机会发现了许多不正常的事,原本白昊星住的地方一下子多了好多人,而且大多是带刀带剑的江湖人,看来,他们是发现我了,这好像比以前预计的快了一点,不过这也没有办法,要来的总是要来的,想躲也躲不掉。
即然要面对,不如大方一点的,有一点男子气魄。
不过,看他们的行动只是在监视,并没有做出任何的举动,不过,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感觉并不怎么好,无论出门在外,还是在房里睡觉,总有几双眼睛在盯着你,就连上茅房,搞得不好,也有人跟着,像这样的世道,还能混吗?
老是被人盯着,总不是这么回事,一次两次还可以忍一下,整天都被人盯,那就不爽了,更何况,连上,茅房也有人盯,不给点教训,真有点对不起自己了。
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白天星也在闲逛,一路走,随便也买点小东西,像苹果,梨之类的,乐的享受,边吃边走,直到中午时分,白天星当然不会让自己的肚子受罪,找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楼,前脚刚走进去,尾巴后脚就跟了过来,看来他们还真的不会厌,跟了一个上午,居然还有这么好的耐心,哎,真是服了他们了。
即然要耍,上了两楼,就要好好的耍一下,白天星要了一桌上好的酒菜,吃了起来,盯人的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