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的轨迹,而且所有图像都变成四维的啦,好好玩……”
谭湛听了一半,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听到最后他终于按捺不住:“你说的蘑菇,你在哪里吃的?”
“荷兰呀。我们去荷兰巡演的时候。”
林筝的回答果然验证了谭湛的猜想,根据林筝的形容,怎么都感觉她吃的不像是一般的蘑菇,而是有致幻作用的菌类,荷兰?他想了想,林溪确实曾经同林筝一起去荷兰有过一场演出。
“你去荷兰吃了致幻作用的奇幻蘑菇?”
奇幻蘑菇只是因为吃了该种产品后会产生幻觉而得名,迷幻成分主要由一种含毒性的菌类植物“毒蝇伞”制成,药力大约能持续5-6个小时,在荷兰并不被界定为毒品,是合法出售可以购买的。
谭湛盯着眼前林筝美丽的脸,满心
都是不可思议和疑惑,林筝给他的感觉太奇怪了,朱黎明说她是永远站在林溪背后的乖乖女,但一个乖乖女会去荷兰吃这种有迷幻成分的东西吗?林筝看起来更像是疯狂的小冒险家。
“就你吃了吗?还是你们两个都吃了?”
林筝笑笑,一脸骄傲:“就我吃了,她没吃,她看着我,怕我吃完以后因为幻觉和太h出去闹事……”她咯咯咯笑着,拖着腮帮子充满了怀念,“我喜欢荷兰,我喜欢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哇,你不知道橱窗女郎的身材有多好哦,丰臀肥乳,我每晚都要去转一转,有些身材真的太好了,就算是同性,单纯看着也觉得是一种赏心悦目啊。”
喝了酒的林筝除了放飞自我之外,话倒是多了起来,谭湛试探了几句,一喝醉,她平日里那种防守的姿态也渐渐瓦解,谭湛问一句,她倒是能答上几句。
谭湛看着她,觉得趁此刻,问她一些关于林溪的问题,倒是个好机会。
“林溪最喜欢哪一支曲子?”
“舒曼的《梦幻曲》。”
“林溪平时除了练琴外,有什么其余爱好吗?”
“喜欢跳舞。”
“什么舞?”
“探戈。”
“除了做一个优秀的大提琴家之外,林溪有什么其余理想吗?”
“有啊,想养一只黑脸的猫,叫暹罗的品种,你看过吗?小时候一般脸只有一小块黑毛,但是随着越长越大,黑色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浓,像
是去挖了煤一样。或者养一只狗也行,狗的话,是哈士奇,因为傻愣愣的,长得也很好看。”
谭湛有些头痛:“我说的理想,是那种很大的梦想,不是养一只猫一只狗这么简单这么小的事,林溪有什么比养动物更大一点的梦想吗?”
林筝低头思考了片刻:“比养狗养猫更大的梦想啊……“她想了想,才突然恍然大悟,“有啊有啊!交一卡车男朋友。”
“交一卡车男朋友??”
林筝点了点头,还非常贴心地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恩,对,把各种款的收集一遍,冰山型的、闷骚型的、明骚型的、开朗健气型的、沉熟稳重型的、阳光天真型的、年上的、年下的、鬼畜型的、邪恶型的、纯洁型的……”
谭湛有些听不下去了:“林溪会有这种梦想?怎么听起来像是你才会有的梦想。”
林筝表情露出些不悦,她的语气很强硬:“这就是林溪的梦想,就是林溪的梦想!”
“那林溪有过男朋友吗?”
“没有!”林筝白了谭湛一眼,“你怎么问题那么多。我困了,我想睡觉。”
她说完,就顺势趴到了桌上,谭湛招呼服务员过来看着她,然后走出包厢把账单结了。再回来的时候,就发现林筝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她的眉毛完全舒展开来,露出侧脸,那上面是天真无邪的表情。谭湛没来由的突然想笑。平心而论,林筝还算是酒品比较不错的
类型,她喝醉了除了有些思维混乱之外,倒并没有大吵大闹的习性。
再继续在包厢里待下去也不合适,那位服务这间包厢的小服务生还眼巴巴地等着,他们必须等客户走以后才能收拾包厢,也才算结束工作。谭湛朝她抱歉笑笑,才抱起了林筝。这里毕竟是市中心最好的地段,离洪氏菌菇煲五分钟步行的距离就有一间五星级酒店,谭湛只好抱着林筝,临时在酒店开了一间房。
他开的是一个套间,把林筝放到卧室的床上以后,谭湛便靠在客厅的沙发里整理今天采访所得的线索,昨晚为了今天见朱黎明,他做了很多前期调研工作,睡得相当晚,房内暖气一吹,便也渐渐有些迷迷糊糊的困顿,不知不觉也侧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惜再醒来的经历就不那么美好了。谭湛是被林筝用枕头砸醒的,对方站在沙发前,一脸警惕和控诉。
“你竟然灌我酒以后带我来开房?!”
谭湛一边躲避林筝的枕头攻击,一边妄图解释,然而林筝睡饱了觉,精神百倍,你追我跑,谭湛根本没有闲暇能开口,直到绕着房间跑了几圈,他才终于把林筝制服。
林筝的枕头被谭湛扔掉了,整个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