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了。我们前日在朝天门接过圣旨,先恭喜武姑娘,只是那公公已往锦花城去,若是错过了……”
武明霏一路被礼遇着,险些都要忘了这一截,接旨这么好的出风头机会,可是能名扬西南的,她怎么甘心错过,心道有账来日再算,也做出大度的样子的,说是“本该好好劝慰姐姐,但圣上急急发圣旨催我入宫,着实不敢耽误,就此别过,回头还得劳烦姐姐送妹妹上京呢”。
说完,极敷衍地一礼,菜场挑猪肉似的看了萧风一眼,此时就觉得,萧风实在是比圣上差得远,于是心气更顺畅,带着丫鬟袅袅娜娜地扬长而去。
见她走远了,萧风问侍女们,“她往日里,也是这么一副偷油老鼠的模样?”
侍女们忍不住喷笑,连素月都笑说“郎君也太促狭了些”,穆采薇捏捏他的手,二人相护携着,下了慕胜山,也打道回锦花城。
路上,素月似是被勾起了往日回忆,与他们二人说些往事,难免说道将军夫人心狠,丢下女儿随夫而去,萧风才知道,原来将军夫人真的是字面意义上随夫而去,并不是失去爱人后伤心生病不治,而是正式装扮后躺在将军身边饮了毒酒。
如此这般生死相随的感情,倒叫人不好再说什么,萧风本就心疼穆采薇一人独抗重担,今日又知道了这些事,更是心疼,归程路上变着法儿逗穆采薇开心。
这一日傍晚,马车行至小镇,打尖住店,次日便可回到锦花城。
萧风四处逛了逛,回客栈邀穆采薇去四周走走,并未要护卫侍女跟随,护卫们担忧安全,颇不赞同,但穆采薇并无太多顾虑,就跟着萧风去了。
暮色四合,晚霞灼天,此地位于两座山脉之间,较西南别处凉爽,竟生有一大片芦苇荡,凉风徐来,芦苇连片摇曳,美不胜收。
“抱紧我”,萧风将穆采薇的手环在身上,提醒穆采薇。
穆采薇刚搂紧萧风的脖子,就被萧风连击轻功带着飞起来,像是踏着连绵芦苇,他们低空掠过芦苇荡,激起片片流萤,在越发黯淡的天色中尽力闪烁着明亮的绿光,随后越飞越高,在一处参天古树落下时,已经离原地相隔数百里。
刚才,那不由自主的笑声,都不像是自己的声音,她有多久没这样欢笑过了?
残阳落入芦苇荡中,映得一片满江红。
穆采薇拉着萧风的手,凭借良好的平衡力自己站着,看着眼前的一切,露出了一个毫无阴霾的明朗笑容。
“谢谢你。”
萧风将她搂进怀中,两手在她身前,将不知何时摘取的纤长草叶,灵活地编成了一只翠绿的蚂蚱。蚂蚱的“肚子”里居然还藏了一只萤火虫。
“送你”,萧风将草蚂蚱托在手心,这是爷爷教他的,不知道她会不会怕虫子,“喜欢吗,敢不敢拿?不敢拿就扔了。”
听萧风说要扔,穆采薇立刻抓过了草蚂蚱,说:“我喜欢的。只是”
她说着,将草蚂蚱的“肚子”挑松,把那只萤火虫放了出来,“这样就好了。”
那萤火虫似是明白,飞逃而去,不一会儿招来了许多同伴,小心飘荡在他们周围。
已成黑幕的夜色下,江月衬着树影,流萤绕着璧人,真如梦幻一般。
穆采薇只觉得这是她此生见过最美的景色,在电脑电影屏幕上见过无数震撼场面的萧风,也是这么觉得。
人也好,景色也罢,再美又美到哪里去?
最美的,不过是合适的景色合适的人落在了合适的眼睛里。
她回首望他,他便温柔笑着,低头吻了下去。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镇西大营
第十七章
次日,穆采薇携萧风入镇西大营。
已经通读镇西大营概况的萧风,还未走进营区,就被嘹亮的喊号子声震住了。
作为一个电竞选手,萧风在中外游戏中都领略过史诗般的战争场景,也看过电视转播的军威震撼的阅式,但当他亲自置身于军营之中,即使只是冷兵器时代的古代军营,那种从心底被激发的热血,真是难以言喻。
“将军回营!”
在营门外镇守的卫兵大声报送。
镇西大营当然不止一位将军,但这样被直接称呼为“将军”,不必带姓氏加以区分的,只有穆家军之主。
三年前,“将军”指的是穆烈,后来,便是穆采薇。
沿途兵卒纷纷行礼,没有一丝不情愿、不服气的神色,光从这一点,足见穆采薇在军中地位。
萧风一路凝视着走在前方、一身戎装的穆采薇,又切实地感受到,踏入军营的穆采薇,确实进入了将军这个身份角色。
穆采薇的墨色戎装外套银色轻甲,长发牢牢束成男子样式,既方便行动,也方便万一有敌袭戴上头盔,不施粉黛,不佩环饰,举手投足更是一派干净利落,没有哪一处与兵营违和,完全是武将模样。
跟在她身后的赤霞亦是同样的朴素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