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叫你, 我是在叫我妈妈。”爱丽丝很认真地说。
“可你妈妈死了。你为什么会觉得她回来了?”
爱丽丝被这个问题刺痛了,但这种程度算不了什么, “我看到她了,我还闻到她的味道了。她闻起来和以前一模一样。”
“这样啊。”文卿说。他看上去好像被说服了。
换成爱丽丝提问:“你是和妈妈一起来的吧?你身上还有一些妈妈的味道……但是不浓,而且仔细闻也不一样。”
“那是我独家改良后的香水‘迷情’。原版的前香太挑逗了,我用‘沙白’代替,可能是比例调配不当,它的效果比我设想中的强了很多。”文卿仰着脸冲爱丽丝笑,没有告诉她她见到的“妈妈”只是一个幻觉。
“迷……迷情?”爱丽丝结结巴巴地说。
她好像明白“迷情”这两个字的意思,就算不明白, 至少也对它一知半解。
文卿枕在手臂上, 若有所思地注视着爱丽丝。
从一开始他就意识到了爱丽丝的不普通,不仅仅是她头部特征显示出的血统,更是因为她提水时还在腰上绑了一块破布遮挡下体。
神眷大陆因为偏向于西幻的背景设置, 人文风情融合了不少东方元素, 但更多取材于西方历史。诸如言谈举止这一类的小细节先不说,当初让华国玩家最为津津乐道的, 就是穷苦的农人大多都赤身**在户外劳作。
不着片缕,且不分男女老幼。
繁重的体力劳动相当磨损布料,尤其是在三百年前,平民的工艺水平还不够发达, 穷人的衣服大多都由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大块粗麻布裁剪缝合而成。
这种衣服的原材料就是一种野草,只要一场雨,最贫瘠的黄土地上都能冒出半人高的粗麻林, 采几丛粗麻草回家稍作加工就是一身衣服,人们需要付出的不过是搓麻制衣的时间和精力。
它造价低廉,保暖性强,较为柔软所以穿着起来相对舒适,但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布料很脆,成年男人稍一用力就容易撕裂,常年做活的女人也能轻松地将粗麻布衣徒手撕开。而劳动起来之后,粗麻的保暖性又容易让劳作的人闷出一身大汗,偏偏粗麻吸水性很弱,要是有什么人脑子进水穿着衣服劳动,最大的可能是这个人回家的时候衣服碎成一缕一缕的,并且无疑会被自己的汗水腌渍一整天。
高热、汗水腌渍、营养不良,还有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不生病的都是铁人。
把麻布围在下体后果可能更严重,毕竟那块位置的皮肤都很脆弱,要是闷出了痱子湿疹,半夜里睡着了很难不去抓挠,一旦抓破了皮,再加上糟糕的卫生和医疗条件,皮肉腐烂可不是说着玩的事情。
有什么人会在如此潦倒的时候依然坚持最后的体面?教导自己的孩子羞耻之心,要她最起码穿上一块小布裙。
而羞耻是一种需要财富和力量支撑的品质。
绝大多数良好的品质都需要财富和力量,它们远比粗麻布脆弱,需要长久的培育和细致的呵护。
爱丽丝还有一口非常漂亮的口音,文卿想,她说话的尾调总是上翘,音节的转换流畅得像是一首歌谣;她说话的时候姿态非常温顺谦恭,她身上干干净净的,没有长年累月沉淀积攒出的尘垢,手指甲很整齐,甲缝也没有黑泥。
她的家里也收拾得很干净,虽然是泥地,家具上却没有浮灰,煮肉的时候她还洗了锅。她甚至能听懂“迷情”——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词汇,她一定接受过相当程度的教育。
或许她的字也写得不错。
他看着爱丽丝,那张脸丑得厉害,但看了一会儿之后冲击力就削弱了,反倒注意到她皮肤粉白,大眼睛长睫毛的,还有点萌。
但无可改变的是,那根本不是人类的脸。
这个世界是很美好的,文卿走神想,实际上所有世界都是很美好。他来这里这么久,相处最长记忆最多的是山脉顶部的盛景:青崖没入红日,白雪化进蓝海,云上有千种颜色,雨中有最美的七彩;夜空和星河都浩瀚无边,圆月距离地面那么远,看起来却那么近。
历历在目。
包括永远带着兜帽的李冷笑着说的话:“你觉得你够强?没有这回事。你永远不够强。”
讨人厌的大实话。
李老是说讨人厌的大实话。
他心里乱得厉害,很多已经很久不曾出现在他脑海中的人倏忽闪过,他们那么熟悉,他们本该是他最熟悉的人,实际上也是;可他们又那么陌生,陌生到想起他们时他只能哑口无言。
爱丽丝还呆呆地看着他,好像还没从“迷情”这种一听就不正经的玩意儿和妈妈有关这件事里反应过来。
文卿也看着她,在某一片刻里,感受到强烈到令他窒息的悲哀。
他确实不够强。他既不能使某些事终止,也不能阻止某些事发生。他的力量在历史和未来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些事中他不值一提。
“虽然香水叫‘迷情’,但是它没有催情作用,只不过香味以成熟性感著称,取这个名字讨巧,是为了吸引纨绔子弟和深闺寂寞的贵妇……”文卿心不在焉地解释了一通,忽然闭上嘴支起脑袋,静静凝视着爱丽丝。
他眼睛里有种让爱丽丝发抖的光芒,但这种颤抖却并非出于恐惧。
她在眩晕中微微偏过头,躲开了他的眼睛。
太久、太久不在阳光下出没的人会对灿烂而近似阳光的东西生出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