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您就得继续裸。奔了,宿主。】
“你当我傻?一开始我就是因为自己的文没更才落了个这样的下场!这又不是我的文,我就算是跑完了又能怎样?我自己的读者压根就看不到!”
【这个没有关系,读者与读者之间怨气相通,您在这里的努力,也是可以直接对那边起作用的,宿主。】“哦。”庄向晨抱着胳膊,“那我……还是不同意。”
同意你个大头鬼!
【会裸。奔的,宿主。】
“呵呵。”庄向晨直接扔下两个字,裸。奔又怎样,说不定到时候奔着奔着就习惯了呢?小孩儿只有一个,从他捡到的那一天起就是他儿砸!亲的!
谁想对他不利,先从庄大神尸体上跨过来!
“唔,涝叔?”小孩儿被庄向晨激动的颤抖给抖醒了,迷迷糊糊地用拳头揉着眼睛。因为还没完全清醒的缘故,说话含含糊糊,好好的“涝叔”给他说的像是“老鼠”。
不过庄向晨不介意这些,反正他又不是王涝本人。看着小孩儿仰望着他的一双黑亮的眼睛,心里顿时一片柔软。
他爬起来从衣柜里给小孩儿拿衣服:“鸿少爷起来洗脸好不好?”
白的?扔掉。从今以后鸿少爷再也不让穿白的!
待会儿所有的白衣服就都拿去烧个一干二净。庄向晨暗自咬牙,文中的男主孟煊鸿最好穿白色,仙风道骨,清高淡雅的同时也更引人注目。
穿白衣服的人多,可穿的有他那么好看的,可真是没有几个。
在衣柜里翻捡了很久,本想干脆让小孩儿穿个黑的算了,又觉得太过于老气,还像葬服,不吉利,最后只好选了个红的给他套上。
套完了衣服,庄向晨退开些打量小孩儿,真是白净又喜庆。孟煊鸿的眼睛并不算大,但眼角狭长,气势强就能给人一种凌厉的感觉,气势弱则会像文中那样……比较媚。
然而庄向晨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让小孩儿重蹈文中的覆辙,自然会注意不让对方身上出现任何涉及女性化的东西。
纯爷们赛高!
心情简直棒得不得了。
很多年后,庄向晨恨不得掐死曾经的自己。
红衣更不吉利啊!君不见恐怖片里厉鬼都是红衣,你特么就是个大写的蠢啊!
当然,现在的他还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很高兴地抱着红红火火的团子一起吃了顿简单的早饭,送小孩儿去上课的先生那里,就窝在家中干活去了。
原身种的那一园子菜简直是乱七八糟,再不把它们按类别重新栽好,白菜之类就要被虫给吃光了,丝瓜和黄瓜更是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地方可不会有好肥料让他施,土里的养分也就那么多,植物们都挤在一起还怎么分?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宅男,庄向晨理论知识是够了,可实践起来简直是一塌糊涂。
此时正是春过夏至的时候,中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庄向晨擦了把头上的汗,抬起头来,就见刚刚翻过的土地中歪歪斜斜栽着一排的白菜。短短十几米的距离,愣是绕出了九曲十八弯的架势。
庄向晨无奈,只好求助于外援:“系统系统,有什么能让我一下子掌握种菜技能的外挂吗?”
【既然都知道是外挂了,那我怎么可能有呢,宿主。】
第12章 隔壁老王(四)
“……好吧。”直觉又一次被系统嘲讽了的庄向晨默默滚回去脚踏实地了。
顺便还要再好好看看那本书。
一边看书一边干活果然就不再感觉那么累了,庄向晨强忍着撕书的冲动一章章往下看,最后又重点关注了“林中野狼”和“隔壁老王”两个炮灰任务触发的主要地点。
“林中野狼”的剧情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捡到孟煊鸿的本该是一头年老体衰还断了一条腿的失孤母狼,而不是庄向晨这团团美美的一家三口。男主跟着这条老狼过了一段很糟糕的日子,饿得面黄肌瘦,个子也长不高,这也是后来他回到孟家后总是被人欺负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文中的男主顶天了也就一米七出头,在别的高大男子面前难怪弱气很多。
这一次却是庄向晨把他带在身边专心喂养着,好吃好喝,现在才四五岁的年纪,就已经跟孟家七岁半的三嫡女一般高了。
这次铁定要长出个一米九的大汉子!庄向晨得意地想。看还有哪个男人压的下去!
说起来,身高真是个魔物,就算是一模一样的一张脸,身高不同也有可能营造出绝世强攻与娘炮弱受的区别。
而“隔壁老王”这任务就要复杂些了。男主孟煊鸿被安排和侍卫王涝一道居住,每天上午和其他几个同宗族的孩子一起在家族学堂的夫子那里上课。因为孟煊鸿本身就聪明,又不会像从小在后宅长大的孩子那样掩饰自己,很快就拉到了一大波仇恨。上课的时候踢板凳,揪头发就已经算是好的了,什么泼墨水啦,在地板上扔钉子啦这些“小孩子们”也是敢毫不犹豫下手的。
反正也不过就是个小野崽子吗,只要不弄死,孟老爷也不会去管。最重要的是,就连王涝本人也很是怨恨他,哪怕是孟煊鸿脚板被钉子扎破,弄了一脚的血,他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别的情绪,只是让他自己去洗干净。
这样的人,要不是不久后被人陷害而死,恐怕后期那些男主的爱慕者们中随手拉出来一个就能灭了他。男主孟煊鸿本身是不太记仇的,相反很是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