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离冯夜枢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冯夜枢正半躺在折叠长椅上,戴着耳机,双目微微合着,不知在听着什么。他身上的纯棉白色t恤看上去该是睡衣,这剧组医生包扎的技术也有够差劲,肩膀到手臂下裹得厚厚的鼓出来一块,还绑了个难看无比的结。不知道是因为夜晚风凉,还是他也觉得那绷带太见不得人,便在肩上披着一件水蓝色的衬衣,袖子空荡荡地垂着。
白日里,冯夜枢只给人挺拔坚毅的印象。不知是月光太朦胧,还是他今天受了伤,在迷离夜色之中,那不知多熟悉的侧脸竟然显出一分落寞三分寂凉,让人只想上去用手心将它捂暖。
孟烟池想走过去抚平他的愁色,但却怕他被自己打扰,所以游移不定,不敢上前搭话。
就在这时候,冯夜枢张开眼睛,一双眸子乌沉沉的流转光芒,看向孟烟池。
烟池只好说,“睡不着,出来走走,你在听什么歌呢?”
第十六章 长眠我心
孟烟池这句话问出口肠子都悔青了,自己好好地站在旁边看着不就好了,还问冯夜枢到底听什么,这真是蠢啊。
冯夜枢看了他一眼也有点吃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孟烟池,尽管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眼神里面有一丝稍稍的不知所措,低声说,“我想到一个故人。如果他在这里,看到这里的景色一定会很喜欢。”
孟烟池觉得自己问的确实唐突,听到他的回答更不好意思,抓抓头发道,“真对不起,打扰你了。”
冯夜枢轻轻勾起了唇角,摇了摇头,把落在旁边的耳机拿起来,示意让孟烟池过来一起听。
孟烟池迟疑了一秒,就走上前去,拾起耳机,往耳朵里塞,冯夜枢看他塞好了就说,“以你的年龄,大概没听过这首歌吧,试一试。”
孟烟池塞上耳机,ipad里面放出来的竟然是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alia的永眠。这首歌非常小众,歌手是极端特立独行的人,长得漂亮,但是嗓音极为特别,唱的歌就像是灵歌,而且在十年前孟烟池的前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她就已经去世了。据说,她的歌都是献给另一个女人,所以爱她的歌曲的人很爱,不爱的人很不喜欢。
冯夜枢竟然喜欢听这首歌?自己当他助理多年怎么一点儿也不知道?
永眠走的是哥特风,声线极高,但是转音圆滑,一点也不显得刺耳,反而有一种让人觉得被歌声打动的感觉。这首歌是alia失踪前最后一张专辑的主打歌,刚刚推出的时候就有人称之为灵歌女王,最后她用这支曲子作为自己的结束,在十几年前的娱乐圈算得上是惊世骇俗了。
可是冯夜枢对听歌真没什么特殊爱好,怎么突然就喜欢了这首呢?
冯夜枢等他听完了这首歌,说道,“这个歌手估计你不认识吧?她很早就去世,留下的曲子也很少。”
孟烟池忍不住开口,“我知道,是alia最后一张专辑grave rose里的主打歌永眠。”
冯夜枢眼神里露出有些惊讶的表情,微笑起来说,“你听过?在她出名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那时候还想要她亲手签名,可惜啊……“
孟烟池摘下耳机,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闭上眼睛轻轻唱,“就算哪一天,你的名字已经淡漠在烈烈风尘,它依然镌刻,镌刻在我深埋地下的白骨,与你永眠。”
孟烟池的声音比他前世要更好些,在唱这个曲子的时候不会因为过高而上不去,毕竟才18岁,声音清亮又有独特的风味,他闭着眼睛,手上轻轻打着拍子,容颜因为眷恋而显出柔和的弧度,唱完这一句还回味了一下,转过脸来说,“我最喜欢这两句,深情的轰轰烈烈。”
孟烟池知道自己本性温和,并不是深情的轰轰烈烈做得出如此刻骨铭心事情的人,反而在听歌的时候都听这类深情到滴出血来的曲子,这也算是他性格当中最为奇怪的部分。
看上去温和,实际上却倔强的无以复加,一旦决心,就不会后悔。
冯夜枢的神情极为怀念,“你唱这句的感觉,和他也有点像。”
他?还是她?孟烟池并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只知道冯夜枢几乎很少在人前露出这样怀念又眷恋的表情,柔软又沉默,如同清风吹过竹海,竹海发出沙沙的声音,抬头就能闻到竹子青青的香味。
孟烟池有点心酸,“这个人唱歌很好听吧?所以……你才会记得那么牢。”
冯夜枢此刻的表情让孟烟池嫉妒,他的神情有些遗憾,遗憾里又有些怀念,怀念里还有更深更深不为人知的疼痛,“其实我没听他真正唱过整首歌……但我相信如果给他一个舞台,他一定会……”
孟烟池又是嫉妒,又是惊讶,忍着心里那把小刀子的刺戳,笑起来道,“这个人唱歌没有听过完整版的?那你……如何得知他唱得好?”
冯夜枢回答,“我只听他清唱过这两句。两句而已。他一定是及其喜欢这首歌的,但他不知道,我从小就是这位歌手的歌迷。”
孟烟池还没来得及搭话,冯夜枢就闭上眼睛,低声哼唱起来。天空深深的澈蓝,隐约的月光迷离,打在冯夜枢脸上竟然有比拍摄时候更加清晰的弧度,冯夜枢挺拔的鼻梁,薄唇一开一合,修长的手指在打着拍子,孟烟池觉得自己简直要醉了。
他的声音并没有灵歌女王alia那种空灵迷幻的梦境效果,只是在这样寂寞无声的夜里,在这没有城市喧嚣和永不熄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