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注意到普劳德和艾瑞斯居然也在,饶是豪爽状态的亚瑟也不禁觉得有些尴尬。
这时,一只像贵宾犬般浑身长满了白色绒毛的扑棱蛾子飞了进来,相当及时的救了场。
艾瑞斯身体快于思考的抢先用手遮住普劳德的眼睛,用眼神示意亚瑟快走。
读懂了他的意思,亚瑟感激的比了个手势,牵起法夫尼的手追着蛾子一路奔了出去。
普劳德: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
亚瑟骑着在中途变成龙形的法夫尼格,威风凛凛的从空中俯视着自己引以为傲的斯皮比亚帝国。
他温柔的抚摸着身下的黑龙。虽然此刻有很多话想对他们说,但临到口头,到底还是找不出具体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感想。
青年被恶龙抓到了他们相遇的那个山洞,那里依然还堆积着数不尽的财宝,甚至连亚瑟留下的夜明珠也仍旧摆在原来的位置,顽强的散发出微光。
谁说恶龙都喜欢公主呢?
这里就有个口味儿不一样的,想和尊贵的亲王殿下谈场恋爱。
依稀还能回忆起他们跟自己说的第一句话,亚瑟不由得在心里默默感叹,果然是个智慧生命就逃不过真香定律啊。
法夫尼格变回人形在洞里翻找,不一会就掏出个水晶盒子,里面放着一枚镶嵌着祖母绿的戒指。
祖母绿有别于其他宝石的一点,在于它内部独特的暗色沉着。但尼格手上这颗祖母绿的内含物居然罕见的组成了一朵玫瑰的形状,其几率之小完全可以用‘奇迹’二字来形容。
绿玫瑰本是自然界里不存在的花种,所以被人们寄托了种种美好的寓意。而现在,这朵被封存在石头里的不凋花真正做到了它的花语里所说的——“纯真简朴,青春长驻”。
尼格有些紧张的缓缓将它套进亚瑟的指尖——在这个年代,戒指也只是种普通的饰品,还是亚瑟主动要求他将其戴在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
“为什么要给我戴上这个?”
对方理应不知道戒指的意义才对。
“这是个魔法道具,里面装着我的血。你只要戴着它,我就能知道你的位置,在你遇到危险时我也会有所感应。最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