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天很受伤很是受伤,小心脏已经被伤的血淋淋的地步,唯有依靠一本小说,无数美食才能勉强修补她受伤的心灵。
实际上,下午的时候,她从三公主那里把苏公子的原稿盗来,她一拿到苏公子亲手写出的原稿就激动到不行,结果看小说看上了瘾忘记了时间,偏偏小财奴舍不得那点灯油,不许她再看下去,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在被窝里看。
从见过苏枕书一眼后,她看书里的人就代入了苏枕书的那张脸,好像苏公子很喜欢写这类的女人,每次都会出现那么一个,更重要的是,她和苏枕书自小一起长大,她见过苏枕书写字,就她记忆里的那几个字是和这上面的极其相似,没准是有苏枕书负责代笔。她可以百分之九十九地确定,苏公子是认识苏枕书的,或者说,苏枕书认识苏公子,那再换一个花样,两人有奸~情~!
这个念头如闪电雷鸣般刺激,范春儿一时忘记了自己正在被窝里蜷缩着看书,猛地坐直了身,那夜明珠顿时在暗室里熠熠生辉,惊醒了睡在外面的小财奴,小财奴进来后果然冲着她怀里的夜明珠流口水。
笑话,这珠子是她每晚躲被窝里看小说的必备武器,岂可随便送人,范春儿拉起被子往自己身上盖,断绝了小财奴的痴心。
苏公子跟苏枕书有一腿这个念头在范春儿的脑袋里根深蒂固,更糟糕的是她现在内心无比纠结,满不是滋味的。
她是苏公子的崇拜者,早几年的时候还怀揣着少女情怀给苏公子寄了一封亲手起草的情书,虽然对方只回了一句谢谢您对作者的支持请继续购买正版这样一句话,但是她已经开心到几日几夜都睡不着的地方。
这些年来,苏公子的小说可是她的精神粮食。
那苏枕书呢,是她曾经的青梅,是她现在心头的狗尾巴草。
一早,天还蒙蒙亮,叫了一夜的虫子显得有气无力,露珠在晨光下发光,像掉落在地上的宝石。
宁静先是被一阵喧闹打破,此后,白烟席卷而来,抢占了早晨的晴朗天空,此后随之而来的是阵阵香味,有烤肉的香味,有烤韭菜的,还有靠茄子的……
一大早,谁那么不厚道在院子里做烧烤,不知道这会影响到城市形象吗。
城管当然不会出现,因为这香味只飘向高处,飘进顶上那间门窗紧闭的阁楼里。
墙角下,范春儿的小财奴丫鬟在白烟中不辞辛苦地翻动着一大把竹签,上面串着各种好吃的,用羊毫笔沾着特制的酱料往上面一抹,油滋滋地冒出来滴落在发红的木炭上,那香味像天空里的烟花一个接着一个爆开,可以说是灿烂夺目。
茄子被烤地恰当好处,那烤鸡翅怎么能烤的那么好,从切开的刀口看鲜嫩可口还不带血水。小财奴却一点都不高兴,因为现在是一大清早,除了傻子,也只有她家的大小姐会一早起来说要吃烧烤的。
有钱能使磨推鬼,更能让小财奴放弃温暖的被窝,扛着工具来到自己墙角边上做烧烤。
好命的范小姐又解决了一串鸡肉,伸手拿来刚烤好的还冒着热气的鸡心,在上面洒了厚厚的孜然和特调辣椒粉,一口咬下一颗,好滋味让她露出满足的表情。
“小姐,够了没有?人家的手好酸好酸,还有人家的眼睛快瞎掉了,人家不要干了,呜呜……”
范春儿二话没说变出一个银锭,“现在呢?手还酸不酸,眼睛……”
“不酸不累,我现在浑身是力气,小姐,你还要吃什么尽管说,我马上给你做。”小财奴见了钱就再不会感觉到累,她翻动竹串子的速度也跟着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