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的时候,我用枕头把她捂死了。
说真的,枕头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我整个人都要抽筋脱力了,她才不挣扎。
我从她身上拿了钥匙,打开了手铐,拎起了电锯。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赶上姓安的和斯特兰奇学术交流,我一路砍到了会议室,二话不说就直奔姓安的。
结果呢,正所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电锯在手也干不过麻醉针啊!斯特兰奇那死秃瓢带的也不知道哪来的特种兵,一针就把我扎晕乎了。
我也是惨,总是被麻醉。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到斯特兰奇对姓安的说,他的研究是错误的,我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杀人犯,相比研究所,更适合呆在阿卡姆。
于是,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在阿卡姆,什么都不记得的,被秃瓢绑在凳子上准备电击。
再后来,就遇见了你。
我觉得,我失忆这件事情是姓安的干的,可能他怕我把知道的关于实验的事情透露给秃瓢,所以干脆消掉了我脑袋里的记忆,包括实验,包括小白鼠,包括他。
不过,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是要谢谢他。
如果我没有失忆,你大概不会觉得我是个谜题,也不会对我感兴趣了吧?
所以嘛,这就是天注定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兰兰的前史,终于讲清楚了。
……累死我了。
这是我写过最惨的女主,包来硬的女朋友可以当第二惨了。
不要说玛雅,玛雅是个意外。
☆、马耳钉
这听这个悲伤的故事时,尼格玛先生数次产生了想要鞭尸的强烈yù_wàng,不自觉的握紧拳头,把手里的栗子攥碎了。
但是鞭尸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着面前一身轻松的洛兰,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将她的头发别到耳后,用掌心贴着她的脸,由衷的道:“对不起,亲爱的。”
这莫名其妙的道歉搞的洛兰有点纳闷:“这有什么可对不起的?确实放我一个人在这里,我会比较快的想起来啊,要不总跟你在一起,喜悦会冲淡紧迫感的!”
听她这样一说,艾德想起自己暗搓搓的装死不出现,也觉得有点过分,尤其在听到她准确解读了自己的意图之后。
他摇了摇头,如实道:“我以前总是盼着你想起一切,现在看看,也许还是失忆的你比较开心。”
“那你是希望我当一辈子智障吗?”洛兰忍不住笑了出来。
其实失忆时的她也并不是智障,就是脑子经常不够用,撑死了有点二。
“蠢的连日历都看不懂的我,怎么配得上尼格玛先生啊?”她掰开他的拳头,拯救出栗子的尸体,接着道,“再说了,我要是一直智硬,也学不会这招,刚才绝逼已经去见我爹妈了。”
之前在哥谭的世界里,艾德仿佛一个次元之主,又控制了时间的流逝,还让戈登警官的子弹变成了小丑娃娃。
这次就没那么酷炫了,她只能把子弹变成个吃的。
全世界第一聪明的尼格玛先生不仅刚刚被骗,现在又无言以对了,放在以前是完全不敢想的好吗?
他看了她半晌,问道:“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之后的打算?
既然斯特兰奇能轻易把她从姓安的那要过来,姓安的还特意消掉了她的记忆,证明他对于斯特兰奇可能是有点怕怕的,不是怕他窃取研究成果,就是怕他举报自己。
于是她摩拳擦掌的,嘿嘿一笑道:“我要把老帮菜的所有秘密都告诉秃瓢。”
“不行。”艾德对于这个想法是拒绝的,严肃的道,“你以为斯特兰奇就很安全吗?”
“那怎么办?”洛兰想到安骏那个神经病的样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如果不提前搞他,等我被秃瓢放出去了,他肯定会一脸抖m样的过来抓我,带着十万支麻醉剂……”
艾德略一沉默,眼里有一秒的狠厉,接着便被笑意掩盖了。
“没关系,我有办法。”
虽然知道艾德一向是靠谱的,他说有办法就一定没问题,但她还是有点好奇,刚想开口问问他,却听到了滋啦滋啦的电流声。
游泳馆的顶灯一盏盏的熄灭,还蹦出几个小火星。
“我靠,这怎么回事?”
他微微一笑:“还记得我们是怎么来的吗?一开始?”
一开始?
下雨的晚上,阿卡姆的电网。
洛兰感觉不太好,她一点也不想再触电一次。
紧接着,就像地震一样,泳池旁的地砖裂开了一道道的裂口,混着血和尸块的水顿时像海啸一样,掀起巨浪。
“不会死吧,我有点——”
她一个“怕”字还没说出口,便被某人突如其来的吻堵住了。
……啊,眼镜卡在鼻梁上果然是有点硌。
***
不知过了多久,洛兰睁开眼,看着熟悉的灰白的天花板,顶灯和排风口,松了口气,却又有点惆怅。
她伸手摸了摸墙壁,软软的铺着海绵,手感非常好。
真是……
洛兰转过头,只见对面床上的人正在看着她,那眼神简直不是一个温柔二字能形容的。
“你醒了。”
他扬起嘴角,低声道。
“嗯。”她有点恍惚,点点头,“我……刚刚不是做梦吧?”
镜像世界,脑内次元,这一切都太匪夷所思了,非常适合精神病院的画风。
尼格玛先生挑了挑眉:“如果是,我有些好奇,你都梦见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