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倒下,幸好徐落山眼疾手快接住了她,带她上楼休息。
“我们也休息一下。”程静泊说。
他们坐在长凳上,安闲地看夏季的月亮。
“我胖了好多。”柏子仁晃着腿说,“昨天在学校的体重秤上一站,整整多了六斤。”
“看来我养得不错。”
“再胖下去,你扛不动我了,我没法再坐在你肩膀上。”
“不如现在试试看。”
她以为他在开玩笑,只是笑着摇头,谁知他弯腰抱她起来。
抗肩换成了公主抱。
他似乎认真地掂了掂怀里的人,然后低声说:“是沉了一些。”
她刚想说快放我下来,他低头亲了亲她的唇。
“我喜欢你现在的样子,更讨人喜欢。”
一句话让她放弃抵抗,打消了刚才决心减肥的念头。
他抱着她很久,放下后还是一脸轻松,完全不吃力。
角落里有孩子丢下的烟花棒,只剩下一半,他走过去一一捡起来,堆在她离脚跟不远的地方,又拿过桌上的火柴,流畅地一划,一簇小火苗落在他的掌心,像是被他握住一样。
她看见他弯下腰,点燃了那些烟火,窸窸窣窣的光乍现,围成一朵花的模样,绽放在她的脚边,慢慢地收拢,余留灰色的烟雾。
“这个太小了,等秋天带你去看烟火。”
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心里认定再灿烂的烟火都不如刚才他手中的那一簇。
在这个安静的天地一角,他为她升起的人间烟火,是她平生见过的唯一的浪漫。
回房间后,他们洗漱后,一个上了床,一个照旧打地铺。
“我要听你读书,不然睡不着。”
她说着把枕边的一本书递给他,他接过后眼神很平静,微笑了一下,翻开第一页。
小桥流水,大漠孤烟,何漠走过那么多地方,看的是始终是一个月亮。
不亲自出去走一走,不会知道世界之大,不会明白天空有多辽阔,原来在宇宙中,我们都是沧海一粟。
哀吾生只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不过,看着沙漠的星空,吃着手撕羊肉,听爱人弹吉他唱情歌,这是属于凡人的快乐。
明知生命有限,我们还是追求这些微光,这何尝不是一种人生的意义呢?
他读了很久,直到那段关于描写何言如何对待情书的话,她喊停。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
“为什么?”
她低头,任由乌黑的长发落至床铺,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解释说:“我喜欢这个人物,觉得他正直坦荡,博学多才,对妹妹又好,让人可以依赖。”
他的眼眸深处划过一抹细微的变动。
“后来我发现,他是真实存在的。”
他听她说完。
“很巧的,我在咖啡馆遇到了他,他说的一句话和书里的一模一样,他也喜欢拉着人的手过马路,会用手表定位东南西北。”
他放下书,去握她的手。
“你看,我多吃亏啊,那么早之前就喜欢你了,你现在才喜欢我。”
很久后,他说:“是有点吃亏,不如这样,作为补偿,以后我多喜欢你一些。”
?
☆、第五十三章
? 程家有三个孩子,大姐程静婕自小就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儿子程静泊是被放养的,小女程静陌是唯一一个在宠爱中长大的孩子,她小时候古灵精怪,对什么都好奇,有问不完的事情,父母忙的时候,她就抓着哥哥的衣角,让他为自己解释这包罗万象的世界,她很喜欢绘画,但更爱写文字,七岁开始写日记,一直到十七岁,写了整整十年。
有一段时间,程静陌很叛逆,她不希望再留在父母的羽翼下,她向往外面的世界。
按程家父母对女儿的保护程度,她一个人出去旅游的机会微乎其微,于是她擅作主张,留下一张纸条后就走了,那时候她刚满十九岁,正在过一个郁闷的暑假,因为大学生活和她原本想象的相差甚远,就读的专业也不是自己喜爱的,她艰难地在续读和退学之间做选择,压力大到透不过气来,她最终任性了一回,不告而别。
幸而当家人知道她在哪里时,没有过多的责怪,他们克制了情绪,站在她的角度思考,选择了无声的支持。
但没有想到的是,程静陌一走就是一年,胆大妄为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中途她和父母协商过无数次,始终坚持自己的主意,她一定要走完安排好的路程,至于大学那边,年轻气盛的她则表示,被退学是她乐意的,到后来不反对的只有程静泊。
她曾对程静泊说过一段话,让他感触很深。
“哥,你知道我的性格,如果不是自愿的,任何事情都不会有好结果,我可以为了你们立刻回来,但那有什么意义?我的人生还是我自己的,你们能替我继续读书,考试,再参加工作吗?何况你和我说过,任何事情都会有得失,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不一定是错的,我能收获到其他的。”
程静陌不愿意回来还有一个原因,她恋爱了,对象是自助游路上的一个同伴,比她大十一岁的大叔,并且是一位驻场歌手,人有才华,会弹吉他,还出过一张原创音乐碟,非常乐意照顾人,她很喜欢他,在他的陪伴下去了很远的地方。
当他在大漠戈壁为她弹曲,念叶赛宁的抒情诗,她觉得此间最大的快乐莫过于那一刻。
可惜的是,大叔喜欢自由胜过喜欢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