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京毓接过碗的手抖了一下,他用筷子打散碗里热气腾腾的米饭,道:“行,吃完饭回去收拾东西,下午我们就走。”
“是。”严霄也不敢得寸进尺强调自己想一个人出去,低头老实吃饭。
下午他们出发,傍晚到了一座城里,这城名叫磐州城,城中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他们走在路上准备找家客栈歇息下来,周围不时传来城里百姓们谈论的声音。
“今天咱们磐州城里居然来了只鹰!”
“是啊,那鹰嘴里还叼了个金圈,不知道代表什么。”
“要不咱们把它给……”
“可不敢!那鹰还叼着东西,谁知道是吉兆还是凶兆啊!”
听到周围人的话,严霄心里有点疑惑,他脑海中产生了一个猜想。这时旁边有人喊道:“快看天上!”
他们这时走到了客栈附近,抬头一看,看到天上有一只鹰,嘴里叼着一个金色项圈,正在离他们不远的空中转来转去,似乎是想要落下来。
大家赶紧散了,严霄道:“师父,那不是……”他还没说完就被陆京毓阻止了。
那不是……舅舅吗。
陆京毓听了描述,就知道应逸又跟了过来,明明他记得那天喝到最后他是赶了人走的,那人也说了会滚。今天收拾东西的时候,他在桌上看到那个一直没动过的盒子,鬼使神差把它装进了包袱里,结果这个“人”就跟着来了。
呵,妖术。
“先进客栈再说。”陆京毓不想看鸟表演,转身进了客栈。严霄见陆京毓丝毫没有看热闹,其实是看舅舅的心思,就也跟着进去了。
他们要了间顶楼的房,进到屋里,陆京毓放下东西,说了句“出来”。
随即他们听到窗子外边传来有什么东西叩打的声音,严霄去打开窗子,刚才外边的那只鹰灵活地扎了进来,松开嘴里衔着的金项圈挂在爪子上,摇身一变成了应逸本人。
“你来干什么?”陆京毓问他。
应逸戴上金项圈,支支吾吾道:“我……我不放心你们所以跟过来看看,就是到得早了点儿。”
“哦,我不是说过我不想看见你了吗?”陆京毓看他戴着自己给严霄的项圈,这个大人连自己给小孩的东西都敢骗,真是胆大包天。
“我来看我外甥,有本事你别跟着他,我保证不叨扰你。”应逸在桌边坐下,倒了杯茶,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呵。”陆京毓扭过头去不看他。
应逸似是想到了什么,说道:“我在来的路上见磐州城以鸟闻名,此城临山,却连一只鹰也没有。我到另外一座山中问了鹰群才知道,据说多年前磐州城内有我族人作乱,城内的人便欲捕杀鹰,为了安全起见鹰群便离开了磐州附近的山。可是我当年并没有见到任何有关族人在磐州出没的记载,不知道是哪位族人试图瞒天过海兴风作浪,便想来看看。”
“怪不得大家刚才议论纷纷,好像这些年来鲜少见到鹰一样。”严霄道。
“是。”应逸抿了口茶,又拿过一只杯用茶水冲了冲,将水倒在另一只杯里,把冲过的杯子倒上茶水推到陆京毓面前。
动作之娴熟,过程之流畅,让严霄这个做徒弟的也自叹不如,他又道:“之前我听城里百姓说这磐州城的鸟儿倒是不错,不妨一会吃了饭去看看。”
“走吧,我们吃饭去,我请客。”应逸看了他们一眼,率先走了出去。
“嗯。”陆京毓喝了口茶,用杯子遮住自己嘴角的一丝笑意,起身准备下楼。
他们走下楼,见客栈掌柜似是忧心忡忡的样子。
那掌柜见他们下来,上前问道:“三位远道而来,可否知道今日城中那鹰的身份?”
“掌柜为何担忧?”陆京毓问他。
掌柜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七八年前磐州曾有妖怪作乱,在那之后连着三四年都有妖怪出没杀害少年,那些被杀害的少年容貌被毁,眼睛被挖去,脸上身上还布满爪痕,死状凄惨可怖,并且每年都是九月十七被发现。好不容易太平了几年,可又到了这个时候,大家难免担忧啊……”语罢,掌柜一声长叹。
陆京毓和严霄皆是一惊,应逸却一下愣住了。九月十七,正是他的生辰。
掌柜又道:“大家都认为是鹰妖作祟,便要将山中的鹰群捕杀殆尽,于是近几年山中便不再有鹰了。”
这时客栈小二上前引他们到座位上,见其中一位黑衣公子戴着的似乎是那鹰叼着的金圈,小心翼翼试探道:“公子您可与今日城里那鹰……”
应逸笑了笑,答道:“我本是驯鸟之人,那只鹰是我前段时间所救,见我到了这磐州城,它便飞来报恩,没想到那鹰送的是个金项圈,我也只能戴着了。现在那鹰报了恩,我就把那只鹰放走了。”
“原来是这样,公子真是个奇人。”小二笑容满面,恭维道。
“雕虫小技而已,不足挂齿。”应逸自谦道。
“连自己外甥的东西也抢,真不害臊。”陆京毓声音极小,应逸却听得一清二楚,在底下悄悄拽了拽他的袖子示好。
“公子,这城里有只怪鸟,是只鹩哥,其他的鹩哥都会说话,可我前几年来到这客栈当伙计开始,就没听到它说过话。您是驯鸟之人,想必对这鸟很感兴趣。”小二道。
小二说得没错,应逸果然很感兴趣。他问小二:“这鹩哥在哪儿?”
“就在西街口鸟市一位卖鸟小贩那里。”小二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