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好,是一间别致的私人旅馆。
这间旅馆,是肖潇特地预定的。
白色朴素的墙,周围是高大茂盛的椰子树,窗外可以望到海滩。
进了房门,服务生进来放下行李,退了出去。
双人床。
肖潇红着脸:“因为……因为这里生意好,只有这一间……”
我笑笑:“没关系,我不会乱来。”
肖潇抿抿唇,满脸抑郁。
晚餐过后,我们很快找到一间酒吧。藏在小巷深处,在夜空荡来若隐若现的音乐。
推开后现代风格的木门,喧哗声扑面而来。
肖潇招手,要了两杯啤酒,放在眼底。
我摆摆手:“我不喝啤酒。”
肖潇瞪大眼睛看着我:“这可是我请你喝的第一杯酒!”
我只好拿起杯子,闭眼眯了几口,舌头刺痛,苦涩难咽,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喝这种东西。
肖潇抬手就是一杯下肚,还夸张的咯了一声:“喝啤酒就要大口大口的喝,要不然一点意思夜没有!”
我将信将疑的扑了一大口,眉毛拧成一团,除了难喝二字没有其他。
“佳宝宝你知道吗?其实没有多少人一开始就是爱喝酒的,大家喝酒的目的,是想把痛苦溺死,谁知道痛苦却学会了游泳。”
肖潇一个人喝了很多杯,后来更是对着马桶吐了半晌,出来的时候,脚软得仿佛没有力气支撑身体,我轻叹一声,伏背:“上来,我背你。”
她长发乱糟糟的披散在面前,笑眯眯的跳上我的背。
干脆背着她去海滩上吹吹风吧。
这么想着,便真的赤脚走到了沙滩上。
天地寂寥,肖潇半醉半醒。
耳边,是大海永远不变的声音。
西沙群岛在这片黛色中渐渐阴霾。
“佳宝宝……你真好……”
我心里酸酸的:“你怎么会喜欢上我呢?”
“4年的时间,很长哦,可是你一直陪在我身边,变得很要好不是吗?我可是那么难相处的女孩啊,就这样一点一滴逐渐地,建立起感情,以至于回想起来,都是和你一起走过的时光,而且这种感情,不是那种因为不能成为恋爱的对象就说‘好,我明白了’,然后就轻易迅速消失的东西吧。”
“那……你现在快乐吗?”
“不,不愉快。”她摇头,头发在我脖子上挠着:“一点也不愉快啊,老是追着你走,好累。脚、脚也好疼。想要流泪,却又不敢讲,很难受。我讨厌那样。”
风景变得模糊,回过神来,只能翻来覆去地想起过去的事,浪花不断从脚下溜走,让人觉得仿佛在一直回放着同样的录象。
翻来覆去,翻来覆去。
肖潇开始唱起一首无名的歌,声音很哑,却也美妙。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她这样的人大概不会为自己唱歌。
那是一首不知何时看的老电影中播放的曲子。
仿佛身体只要动一下,那声音就会消失一样。
我屏住呼吸,侧耳细听。
夜色温柔,我看了很久的海,上床的时候肖潇早已睡着,我从后面轻轻抱着她,下巴搁在她的肩窝里暖暖的蹭了蹭,不由自主的痴想:我们手牵手一起走进礼堂,我们窝在大床上抢电视看,我们各自牵着一只小孩的手走在回家的小道上……
突然一个人蹦出来,大煞风景的喊:“你他妈是老子用两千万赎回来的!老子上夜总会找个鸭子也就一千块一夜!你还欠我19999夜!不算人民币汇率再给你打个折,你起码还要待在我身边60年!”
夜,突然凛冽起来。
第二天,阳光灿烂海风和煦。
“去哪里?女王陛下。”
“天涯海角。”
其实天涯海角只是海南岛的最南端一处令人神往的游览胜地,可这四个字总是对情人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沙滩绵长,海水清净,游客也多得出奇,我们几乎找不到时机将自己放进画面的主要布局中去,于是两人干脆沿着海岸一路向北,可跑得太远了,我们才发现,四周已经没有人烟,我们连找一个给我们拍合照的人都成了奢侈。
日头最晒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原路返回,一路寻找两脚走路的哺乳动物。
两人都穿着短裤,我是简单的t恤,肖潇是细肩吊带,戴了一顶傻兮兮的宽边大草帽,笑容也傻傻的。
我想不论到了什么时候,这蔚蓝的天空,暖暖的笑容,还有风的味道,都会留在我的记忆里。
“哎,那边有人。”肖潇用手一指,远远的海岸上正有一个人赤脚站在浪花里,看着一望无际的海。
我们兴冲冲的往前猛跑了一会儿便不约而同的止步。
因为那人是安敖。
没有墨镜没有帽子,西装裤白衬衫,一点度假气氛也没有的安敖。
干脆利落,格格不入,像个文明的野人,突兀的站在那里。
是安敖,是安敖,就是安敖。
他就像盘古一样,硬生生的夹在天地之间,不管多想让他消失,都不能够。
与生俱来的蛮横。
“你们以为跑到天涯海角,我就找不到你们了?”
这是安敖的第一句话,充满嘲弄。
而那时我跟肖潇都没能从这海滩绝景中反应过来,投入安敖的暗黑世界。
“跟我斗,先得学会七十二变。”
这是安敖的第二句话,霸道而专横,像个齐天大圣。
我打了个冷颤,突然觉得害怕这个人。
片刻之后发现肖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