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和丁煜将车子停在了一块巨大石头的缝隙的阴暗中,由于两辆车基本上都是沾满了整个车身的黄沙,从外面乍一往里面看,有可能还真看不出什么特别的东西来。
两辆车都只有车头上的玻璃上,只有一块被雨刷刷出来的区域是干净的,此刻两辆车子都是横着摆着的,因此就连这块地方,从正面也是难以发现的。
几根人都从车上下来,丁煜和陈莹先是对着刘易竖起了大拇指,表示对刘易刚刚的表现的赞叹。
让丁煜双手叉腰,呆呆的盯着这两辆自己的爱车,基本上两辆车就是两辆黄沙车。
“我的天哪,这下回去又要费一番功夫来保养了,哎。”丁煜一边叹气,一边摇头。看着两辆车成了这样,他是心疼的很。
这时候,刘易正在快速的整顿着装备,他将手枪和冲锋枪检查了一下挂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将那把长狙击枪拿了出来。
“哎,早知道我就去准备几身沙漠迷彩再来了。”看着周围的情况,刘易也是叹了一口气。
刘易穿着的是一件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裤以及黑皮鞋,至于西装的外套,由于太热,刘易扔在了车里。
另外几个人也都是穿着的和这沙漠的颜色大相庭径的衣服。
“他们车子,开到了那个方向,然后就没有了身影,应该是停在那里了,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过去打探一下情况,瞬间干掉他们。”刘易指了指刚刚汽车引擎最后消失的方向说道。
“不行,你这样出去太危险了。”小鳞立即表示反对。
“危险?那是什么?你们好好在待着,我几分钟后就回来。”说完后,刘易准备走出岩石。
接着丁煜又走了回来,将那件白色的衬衣脱掉了塞到了小鳞的手里,然后就转身朝着巴博斯消失的方向走了过去。
这片岩石林其实不算特别的大,刘易几个人停车所处的位置也靠近了岩石林的后方。因此,刘易很快就摸到了岩石林的边缘处。
刘易藏在一块矮石的后面,脑袋神出鬼没的探了出来,大概八百米开外,可以看到一辆黑色的巴博斯停在那里。
刘易靠在岩石的背后做好了,将狙击枪瞄准镜的套子去了下来。
然后刘易用左手捂住了瞄准镜的口子,将枪从岩石的背后探了出来。
刘易将眼睛凑到瞄准镜的后面,左手慢慢的抬起来,以半包围的形式,裹在瞄准镜的口子上。
这种方法可以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在瞄准镜上,从而将反光的程度降到最低。
前面的状况,也被刘易通过瞄准镜看得清清楚楚了。
那几个人可都是穿着沙漠迷彩,而且靠着岩石隐蔽着,不过从刘易这个角度看过去,他们基本上都暴露在刘易的视线中。
号称鹰眼的刘易,反侦察的技术水平,那可不是盖的,这种随便找个地方隐蔽的水平在他面前算不得什么。
刘易也在瞄准镜中看到了一个老熟人,那就是在玉石街上,带着他们前往路尔特庄园中的赫军。
“果然是他们这伙人没错了,跟我玩黑吃黑,嘿嘿你们还嫩了点。”刘易在心中默念了一句。
事实上在这种地方刘易压根就不惧怕他们任何一个人,要不是刘易担心另外三个人,刘易完全可以在这种地方放开手脚和他们干一下子。
赫军以及这四个保镖,也不是泛泛之辈,他们的侦查水平那也比一般人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