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城里处处有鲜花,但一些绝品能先睹为快的则是一些大人物才享有的福利──要大人物也跟小人物一样,那不要掉了身价吗?所以无论何时何地,人们都爱区分个三六九等来彰显身份,等这些大人物看的差不多了,而花期也快要过了,才将那些绝品开放给普通人欣赏。
目前绝品都放在城中一个极大的园林宜园里,而诗会也将在这儿举行。
宜园是私人园林,虽不比皇宫大气壮美,却别有一番精致纤巧,各有各的味道,这次能进宜园先睹为快的,自然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托苏九和元放的福,孙仪和自然也拥有了进入的权力。
孙亦翎看孙仪和在苏九和元放的陪伴下,就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这些区域,都属於地位较高的人坐的,虽说苏九、段思成、唐尧等人是江湖草莽,但是他们的产业可都相当厉害,族中人或门里人也不光在江湖上发展,也有官场的,自然没人敢小瞧他们。至於元放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是射雕的王爷,地位更是尊崇。
上一世孙仪和当然没资格来这儿,事实上那会儿他正在家里养伤──被段思成一掌打的内伤──不过并不妨碍他得知孙亦翎在会上吟了哪些诗词,因为那太轰动了,不知道才怪了。
说起来也奇怪,这一世他是没被人打的内伤了,但因为吃了那果子,真气乱窜,也同样算受伤了,倒有种殊途同归之感,让孙仪和颇有点惊心以後的命运会不会雷同,要真是不管他如何努力,命运都会雷同,那他可真要心惊肉跳了。
孙仪和一出现,就吸引了刑天和孙亦翎的注意。
刑天留神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孙仪和还真有第二眼美,的确越看越耐看,越看越觉得舒服,暗道这元放也不知道什麽时候看到了孙仪和的真容,就此恋上了,原来这孙仪和还真有两把刷子,当下越看越觉得孙仪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比孙亦翎似乎更有一种让人过眼难忘之感。孙亦翎虽美虽有风情,但却少了这样一种说不出来的让人看著舒服的感觉。漂亮美丽固然吸引人,但要是能让人感觉舒服,那同样吸引人。
一边的孙亦翎也因孙仪和真气乱窜的事好几天没看到他了,所以这时看孙仪和明明还是那个长相,但因为多了几分灵气,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也不由有些发愣,暗道这是怎麽回事?孙仪和整个人看起来大变样了……怎麽说呢,让他想起了一句话:他日顽石成翡翠,这还是他曾经一任喜欢附庸风雅的金主常挂在嘴上说的,跟孙仪和这样子,可还真像,现在的孙仪和就像一块从未雕琢过的朴石,突然变成了有灵气的翡翠那样吸引人。
看孙仪和这样子,孙亦翎心中的不舒服感更强了,想著孙仪和怎麽会变得好看了许多呢?这太奇怪了。
虽然越想越嫉恨,但眼下可没时间让他多想,因为不多会在花的海洋里,诗会便正式开始了,属於他的秀场来了,他当然只能抛开所有的杂念,好好打这一场仗,以期在这种大型活动中,让自己的名气越来越高。当然,对见识过现代各种秀场的孙亦翎来说,怎麽才能在这种场合引人注目,自然比这些古人手段多多了。
诗会之後,接下来几天还有花魁大赛等余兴节目,到时他还可以参加,将几首穿越必唱唱一唱,以便更好地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
接下来的时间,孙亦翎当然不负众望地吟了几首赞美花儿的诗,他早想出名了,所以在来之前早就打听好了花会都有哪些品种的花,他好多想几首跟那些花有关的诗,到时在诗会上吟起来也不慌不忙些,免得没个准备,临到场了别忘词了,那就要出丑了。
此时孙亦翎正在吟诵赞美桃花的诗:“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这是唐伯虎最脍炙人口的一首诗,诗词非常有意境,而且表达了诗人不在乎富贵的情怀,而一般文人最是欣赏这种气节的人了,所以孙亦翎这首诗一出,赢来了现场一大片喝彩声。
段思成、刑天等人想著只有高洁之人才会做这样视富贵如粪土的诗,所以看向孙亦翎的眼神越发激赏,当然这也跟孙亦翎虽然爱慕虚荣,但平常的确没表现出对金钱富贵有多痴迷有关,孙亦翎是多聪明的人啊!多年混迹欢场的他当然知道人们最讨厌哪类人了,所以心中纵然渴望荣华富贵,但怎麽会那麽傻表现出来呢,段思成等人没发现他的本质也很正常。要不然嘴上说视富贵如粪土,本人却表现出对荣华富贵的痴迷,说一套做一套,段思成等人此时也不会看他眼带激赏的。
倒是唐尧暗道,真是人可不貌相,孙亦翎这般狠毒,竟然还会做思想境界这麽高的诗!实在很难想像,这太不科学了啊!
孙亦翎会背不少诗,还多亏了他前世有个金主附庸风雅,喜欢念几句歪诗,显示其品味高雅,不同於一般纨!子弟,为了投其所好,他才会背这麽多的,要不然哪记得许多,能背个鹅鹅鹅就算不错了。
正在孙亦翎因为别人的喝彩而得意、飘飘然,并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