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殿门,沈睿就找到正在练字的沈睿,笑着过去将小孩手里的毛笔抽出来,随手搁在笔架上,把人抱起来,道:“古人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光学可不行,叔叔今日带你上街去玩好不好?”
沈睿饶是一向沉稳安静,闻言也亮了眼睛,搂着沈画的脖子,叫了声:“叔叔。”
沈画只觉得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汪水。
忍不住又亲了亲沈睿白嫩很多的脸蛋,故意涂了些口水,看着沈睿皱眉,想擦又不敢擦的样子,又连连亲了几口,笑的合不拢嘴:“哎呦喂,我的小心肝,你真是太可爱了!”
“沈画!”沈睿生气了。
“诶!”沈画得瑟的犹如竹心附体,连沈睿叫他名字也不在意,喜滋滋应了。
等到多年以后,沈睿再不叫他叔叔,而改成叫画儿的时候,沈画才悔不当初,格老子的,老子当初就不该纵容他!……多叫几声回本也好哇!
但现在,正经的叔侄俩正走在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街两边店铺鳞次栉比,各种铺子应有尽有。
沈睿不爱吃那些零嘴,但架不住沈画硬塞给他一串糖葫芦,只能苦大仇深的嚼着。
沈画长得好,再加上多年历练下来的气质,既有些玩世不恭的fēng_liú,又有历经世事的沧桑,这两种不同的气质非但没让他变得奇怪,反而融合起来,形成一种独特神秘而又吸引人的气势。沈睿自不必说,虽然少有表情,可因为脸蛋实在可爱,让人见了就忍俊不禁,很想过来捏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