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需要它来稳定人心,继续推行自己的对外扩张步伐;
朝堂上的大臣们需要它来稳定国家的秩序,
百姓们需要它来继续自己的骄傲,
但真正最需要它的,还是前线的士卒。
“燕军,那个威武喽!!!!!!!!!”
有个老骑士放声长啸,挥舞着手中的马刀。
茫茫四野,追逃取首;
望江,则在今日再一次被染红。
当你身处战争之中时,你很难去分得清楚,到底什么是正义的还是不正义的,因为思虑,在那种环境下,本就是极为奢侈的一件事。
江湖跑镖,你得狠,否则不管是白道上还是黑道上的,都会啃下你一层皮。
冉岷觉得,国与国之间,大概也是这般,只有打疼了他,只有打怕了他,他才不敢再惹你。
冉岷这一代人,是听着镇北军的故事长大的,毕竟杀蛮子,是燕国上下都公认的正确的事儿,事实也的确如此,上次三国大战时,陛下一封诏书,就能让蛮族不敢有丝毫异动,说白了,还是他领会过你的狠,所以才畏惧你,才不敢惹你。
西边的荒漠,燕人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过了这一招的实用性。
冉岷觉得,
接下来,
应该向野人,向楚人,去传达来自大燕的问候了,何况,还是他们蹬鼻子上脸在先。
正当冉岷准备重新上马,继续自己的事情时,他看见在前方江面上,一只貔貅载着一位鎏金甲胄的将领缓缓过江。
一时间,岸边的燕军甲士,无论先前是什么成分的,不管是禁军还是成国军队,全都举起手中的马刀,高呼:
“侯爷威武!”
“侯爷威武!”
“侯爷威武!”
将上次望江战败的罪责都算到大皇子身上是不客观的,但两次大战的结果对比,实在是太过明显,或者说,完全是一种对立。
上一次,燕军输得憋屈无比,数万儿郎溺死江中,江面上,楚国水师高唱楚地歌谣;
这一次,野人尸骸遍布望江两岸,老卒的长啸,盖过了沙场的血腥,营造出独属于燕人的豪迈。
是非功过几何先且不论,大皇子都将被彻底盖在靖南侯的光辉之下。
镇北侯已经老了,镇北军也被拆了,现如今,整个燕国,唯一能指望,且真的其挂帅就能让上至朝堂下至黎民百姓以及军中儿郎都坚信必将取胜的,唯有南侯。
浑身是血的李富胜策马赶来,
如果说整个东征军上下,谁被憋得最厉害,当属他李富胜。
根据曾做过心理医生的瞎子判断,李富胜这人绝对有某种心理疾病,这种人若是搁在后世,很可能变成连环杀人案凶手,但在这个时代,且从了军,反而找到了一个适合他的舞台。
“侯爷。”
李富胜咧着嘴,笑得很轻快。
一如许久没有服散的瘾君子,终于得到了一块上等的石散,呼,轻松了,人也飘了。
靖南侯的脸上并未呈现出多少激动之色,哪怕是面对四周甲士山呼之声,他依旧显得很平静。
这并非是一种刻意地压制情绪以维系自己的威严,一头白发的侯爷,可能早就已经对很多事情都不那么在意了。
“李富胜听令。”
“末将在!”
“命你暂代主帅,追逃望江沿岸野人,同时,看住玉盘城内的楚军。”
“末将遵命!”
李富胜清楚,既然是自己留守,那么继续率军东进追击野人的,自然是这位侯爷亲领了。
这个活计,李富胜没抢,因为眼下局面大好,玉盘城内的楚军在失去外围野人的牵制作用后,只能被困在城内。
好局面来之不易,若是追逃时出个什么意外,很容易再失好局,在这种情况下,由靖南侯带人率军继续向东追击,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桀骜如李富胜,也是不敢在领兵打仗方面去质疑靖南侯丝毫的。
田无镜的目光眺望着北方的那座玉盘城的影子,
又下令道:
“告诉司徒宇,让成亲王府上下官吏都忙活开来,给本侯调集民夫石料,玉盘城,我们不急着打,先给他玉盘城外围,再给它修一圈城墙,封死其对外一切联系!
城内楚军出击,就给我打回去!
楚人派信使,即刻射杀!
楚人投降,拒不接受!
这一座城的数万楚人,
本侯要让他们饿死在里面。”
田无镜伸手抓了抓胯下貔貅的鬃毛,
缓缓道:
“他楚人不是喜欢唱他们那楚地歌谣么,等本侯率军返回时,正好看看,当他们饿到开始吃自己袍泽的肉时,还能不能有那兴致继续去唱那歌谣!”
李富胜闻言,笑得嘴角都快裂开了。
对于他这种总兵而言,跟着这位侯爷,简直不要太爽利,无他,太对他胃口了!
靖南侯指了指四周,
道:
“此地,建一座京观,叫那司徒宇,亲自来此立碑。”
“侯爷,那位成亲王,毕竟还小………”
京观这种场面,人头堆砌得密密麻麻,得多恐怖,成年人看一眼都能生梦靥,别说司徒宇那半大孩子了。
“他是司徒雷的儿子,他要是没忘记他爹是怎么死的,就必须得亲自来。”
“是,侯爷。”
李富胜躬身遵令。
这时,
靖南军总兵陈阳亲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