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学民的心老了,都碎得不成话了,跟马红英的功课,也早就不做了。一想到建华的死,一看到草兰子死样活气的,金学民便连饭也不想吃了。很长时间以来,金学民一直不停地抽烟,不停地喝酒,有时候还打老婆,马红英有时候被打得鬼哭狼嚎,可是金学民仍然不依不饶,妈的,草狗,肚子荒得不成话了,不长草了,再长一根庄稼都不能了。不打你打谁?这是抱怨马红英不能生养了。差不有多半年多的时间,金学民头发疯长,指甲缝儿不掏,里面全是黑的,连脸上都黑乎乎的了。金学民这人,心事到底还是大了,总觉得建华的死跟自己有关。不是吗?如果不是听了草兰子的话,要建华做自己的女婿,要建华学什么董加耕和刁三九,建华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呢?搞到现在,在周校长面前,真的抬不起头了。人家可是个人见人夸的好小伙儿啊!那么好的小伙儿啊!要是好好培养培养,是块好料子啊!能为蒲塘里争光添彩的好料子啊!可是没了,像露水一样,太阳出来,很快就没有了。这能不让金学民伤心吗?金学民心头的痛一点不亚于草兰子。只有马红英有时候没轻没重,没心没肺,经常在耳边说,哎,再替草兰子说一个人家吧!再替草兰子说一个人家吧!被金学民抢白过好几次:有那么简单吗?你马红英说说看,有那么简单吗?马红英有时候也会抢白金学民两句,怎么不简单法?再说一个人家比上天难?难道丫头子还不嫁人了?我们家草兰子,我不信要嫁个好人家就嫁不到?除了周建华。就没有好小伙儿了?我看都在排队等哩!
每当到这时候,金学民便不再讲话。不再理会马红英。草兰子总要嫁人,这是绕不过去的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经地义。寡妇还能再嫁,更何况草兰子呢?
五四发现金学民的情况严重了。是的,严重得不得了了。这金叔叔,不晓得轻重了。你是一把手,怎么能是这样的心态?要好好地说说他。要让他改变。草兰子伤心,你也可以跟着伤心,但不能伤神。你一个党员,一个干部,怎么能这样伤神?
金家留晚饭。五四便趁势让人把述平那小子也喊过来一起吃饭。述平那小子现在越来越惹人爱了,他到了哪里,哪里马上就笑声一片。马红英一听,倒也好,让这细鬼儿来闹闹,也闹出点人气来。我看你草兰子也好金学民也好,好对一个细鬼儿发脾气。
五四晓得,金学民喜欢述平。因为只有草兰子这么一个丫头子,有一段时间。金学民很希望方德麟把这小儿子送给他。两家大人都谈得差不多了,可是这细鬼儿不愿意,他说他只喜欢妈妈,他觉得他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最体面,最漂亮。其他妈妈都不如卢素素妈妈。如果让他到人家去,他还会跑回来。送得再远他也会回来。他晓得家,跑回来的时候找公安局。就说自己是兴化县唐刘公社蒲塘大队方德麟同志家的,就能回家了。更何况就在蒲塘里。本来。方德麟和卢素素确实也有将述平送人的念头,正好缓一缓儿荒年。可是没想到这细鬼儿这么翻戗。也就只好不再提把孩子送给人家的话了。
金学民果然笑了笑,点点头,说,好,让那细鬼儿来。来喊我一声爸不肯,来吃肉饭总该肯的吧!蒲塘里人把饭桌上有猪肉这一道菜的一餐饭都叫做吃肉饭。有趣也真有趣,蒲塘里是一个水乡,吃鱼是个常事,可从来没有将吃饭说成是吃鱼饭。
五四想让金学民把大队的事还放在手上做,不能把事情让别人做,更不能让权利被别人谋去了。五四已经在方德麟给他的信中了解到,现在大队的事,金学民能推掉就推掉,支部的事差不多全交给了姜德泓和方国强。这很危险,姜德泓虽然是方德麟的远房堂弟,可是,好像现在越来越不对劲,两个人说不到一处。好像就因为方德麟这个人不怎么肯给人留面子,老喜欢犯那种识字多的人犯的错误,姜德泓有一次读红头文件时有一个字读错了,方德麟在下面笑了起来,同时还纠正了那个字的读法。好了,这就得罪了人,从此姜德泓总在找机会整方德麟。而且姜德泓这个人,一点都不像金学民大度,能容人,只要谁有点对不起他,一点记在心里,有了机会一定要整人家。
金学民有金学民的想法,他反正提不上劲了,那就让他们去弄吧,反正这蒲塘里是姓姜的和姓方的人家的。他一个姓金的外姓人起的什么劲?再说,这担子早晚得让他们年轻人去挑的。
金学民有意把担子交给方国强。这样顺,方国强是团支部的,上面也希望培养这样的人。可是五四一回来,一个军礼,一顿晚饭,一个细鬼儿述平,把一向冰锅冷灶的金家又弄得热乎起来了。金学民便觉得,还是交给五四好,如果五四隔一两年退伍回来,这支书的担子交给五四实在再好不过了。到时候,让德麟把民兵营长交出来也就是了。这不是什么难事。德麟会听他的,老了,都老了,还有什么江山可打?四十五岁一过,没几天就是个五十岁的老头儿了,还有什么意思?
不要再培养培养的了,要培养建华,建华还不是走了?五四好,让五四做支书。
晚饭的时候,金学民将这样的想法对五四说了出来:五四,退伍回来,做支书吧!我让你!我实在不想干了!你快回来!要快!
五四看得出,金学民不像说着玩。
五四举着杯子的